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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校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15      浏览量:

 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实施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〔201923号)文件精神,自即日起,启动2020年校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原则

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以促进学科发展、人才培养为目标,采取学院集中申报、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,实行“专家评议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专项资助优秀教材和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。

2020年,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,拟重点资助出版一批系列教材和高水平学术著作。

二、资助经费

1.资助额度:系列教材和系列学术著作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;个人申报按每本资助出版费35万元。

2.拟出版图书封面标注“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”。

三、资助条件

1.申请单位应为我校学院、研究机构等相关部门,个人应为我校教职工,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,因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;

2.申请项目需提供部分书稿(60%以上),完成全部书稿且通过专家评审的优先资助;

3.获得资助的图书出版周期原则上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三年。

四、资助流程

1.申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图书出版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的策划、遴选和组织申报工作。各学院紧密围绕本学科最新发展状况,聚焦学院的办学定位、培养特色进行深入研讨,以新兴产业为引领,对标新工科及专业评估认证,开展特色化系统设计,打造服务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系列精品图书。

2.拟申报本年度校出版基金的教职工,应认真填写《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基金申请书》一式三份,并将拟申报基金资助的书稿内容简介、目录和不少于两章的样稿,于1030日前一并送交所在学院(部门、单位)。

3.各学院(部门、单位)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,并于1110日前统一送交校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校出版社社长总编办公室)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联系人:出版社社长总编办公室储国斌吴毅明

联系方式:0551-62903038/62903086309674440@qq.com

 

 

附件1: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实施办法

附件2: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

 

 

合肥工业大学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201015